建新股份(30010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 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