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建新股份(300107)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建新股份建新股份(SZ:300107)2025-10-27 18:48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会议规则 -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经同意可豁免[1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16] - 讨论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出席且决议过半数通过[16] 股东权利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对违规董高人员提起诉讼[7] 履职与报告 - 审议后形成决议连同议案提交董事会[9] - 发现董高人员违规,可通报董事会、报告股东会披露或直接报监管机构[9]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1]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4]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7]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6] - 出席委员对会议事项保密[17]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19] - 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