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新股份(300107)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等工作组。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应协助战略委员会工作。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规范投资决 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会的 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