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定义 - 关联法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等,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6][7] 关联交易协议 -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关联人不得干预公司商业决定[9][11]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2] - 拟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特定除外)或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由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2] - 与关联人交易(提供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12]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金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2] -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6]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具备合理商业逻辑,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关联交易计算与披露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7] - 可合理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并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超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18] -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8] - 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18] 关联交易豁免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评估,如《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日常关联交易等[13]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公开招标、公司获单方面利益等[19] - 部分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如现金认购、承销发行等[21] 关联财务资助 - 不得为《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关联参股公司除外[19] - 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执行[22]
润欣科技(300493)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