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欣科技(30049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交易限制 - 买卖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核查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进展[3] - 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情形不得转让股份[5]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股票[5] 收益处理 - 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6][8] 信息申报 - 特定时点或期间委托公司向深交所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0] - 新任、现任信息变化、离任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0] 股份锁定 - 上市满一年后,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4] - 上市未满一年,证券账户内新增公司股份100%自动锁定[15] 转让额度 - 每年按上年最后交易日登记名下股份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15]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16] 违规追责 - 禁止买卖期间买卖股票公司视情节处分,造成损失依法追责[18] - 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董事会按《证券法》收回收益[18] - 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公司可要求民事赔偿[18] - 触犯法律法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9] 制度说明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