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欣科技(30049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润欣科技润欣科技(SZ:300493)2025-10-27 18:49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信息沟通,保护其合法权益[3] - 投资者关系工作目的包括促进良性关系、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等[3] - 投资者关系工作遵循合规性等原则[4][6]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等[9] - 公司通过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9] 信息披露与沟通平台 - 应披露信息须第一时间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公布[10] - 公司应重视网络沟通平台建设,在官网开设专栏[11] - 公司应加强与中小投资者沟通,召开说明会[13] 管理职责与人员要求 - 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专职部门[14] - 从事该工作的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等素质和技能[16] 工作内容与限制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拟定制度等多方面[19] - 公司应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和采访[22] 说明会相关 - 存在5种情形时公司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23] - 公司在年报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23] 沟通规范 - 公司与调研机构沟通要求其出具证明、签署承诺书[26] - 承诺书包含不打探未公开信息等6项内容[27] 档案与回复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编制记录表并刊载[27]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28] - 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回复调研机构文件[28] 互动易平台要求 - 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并公平回复问题[28]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保证真实准确等[30] - 公司答复热点概念等问题应谨慎,不得影响股价[30] 分红沟通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公司应与股东沟通[30] 信息发布审核 - 特定非正式公告信息需经审核和审批方可发布[31] 突发事件处理 - 投资者关系突发事件包括媒体重大负面报道等[33] - 出现媒体重大负面报道,董事会办公室应跟踪调查等[33] - 出现重大诉讼或仲裁,董事会办公室应及时披露等[33] - 受到监管立案调查或处罚,公司应汇报公告等[38] - 出现其他突发事件,董事会办公室应通知董事会确定意见[3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