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8] - 公司应于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8]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8]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为负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9]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披露业绩快报[21] - 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利润总额等三者孰低为负值需披露业绩快报[21] -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因传闻致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应披露业绩快报[20] - 公司向国家有关机关报送未公开定期财务数据预计无法保密应披露业绩快报[23] 交易披露标准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30]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披露[30]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披露[3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需披露[30]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成交金额超过30万元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34]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成交金额超过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35] 人员股份变动与报告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46]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42] - 公司提供担保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43] 定期报告审议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签署书面确认意见[38]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5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9] 信息披露事务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有权参加相关会议、了解公司情况[52]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常设机构,承担起草报告等职责[53] - 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完成信息披露事务[54] 信息披露培训与档案管理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信息披露制度培训,并通报给特定股东[55]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58] 保密与审计 - 公司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各层次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需签责任书[58]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等事项进行监督[61] 投资者关系活动 - 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活动应建立档案[61] 违规处理与制度执行 - 擅自披露信息公司将对责任人给予行政或经济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64] - 未按制度披露信息致公司损失,公司将对责任人给予行政或经济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64] - 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64] - 制度内容与日后颁布或修改的规定抵触时,以规定为准[64]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执行[64]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64]
润欣科技(30049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