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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联电子(30058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奥联电子奥联电子(SZ:300585)2025-10-27 18:49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 规定、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等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相关要求,存在重大错误或重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 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 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 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时的责任认定、追究与处理,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公司派驻控股子公司 及参股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负责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部 门工作人员、审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