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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联电子(30058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奥联电子奥联电子(SZ:300585)2025-10-27 18:49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 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 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 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证券 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 服务工作。当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