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联电子(30058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信息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报告[9] - 公司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报告[10]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及时报告[12]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和财务资助无论数额大小均需报告[13]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500万元的诉讼仲裁需报告[14] 重大风险事项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30%属重大风险[17] - 董事长或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属重大风险[18] - 核心商标等许可到期等重大不利变化属重大风险[18] - 主要产品面临被替代或淘汰风险属重大风险[18] 股东情况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持股等情况变化需报告[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及时报告[21] 信息报告流程 - 各部门及子公司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后向董秘预报重大信息[24]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24小时内交材料给董秘[25]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8] - 定期及其他财务报告资料应及时准确报送董秘[28]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送董事长等[28] 信息管理要求 - 总经理等敦促各部门做好重大信息收集报告工作[30] - 董事等未公开信息前控制知情者范围并保密[30] - 发生重大信息应上报未及时上报追究责任[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