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奥联电子(30058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奥联电子奥联电子(SZ:300585)2025-10-27 18:49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处理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 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 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七)公司各部门其他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重大事项的人员。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负有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其职权范围 内所知重大信息的义务,并应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持续 地报告重大事项的发生和进展情况,并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