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设置 - 公司依法设总经理1名,可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2] 交易权限 - 总经理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1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不超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或绝对金额1000万元以下[11] - 交易标的净利润不超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或绝对金额100万元以下[11] - 交易成交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或绝对金额1000万元以下[12] - 交易产生利润不超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或绝对金额100万元以下[1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的关联交易(除对外担保)由总经理批准[12]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除对外担保)由总经理批准[12] 高管限制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缓刑考验期满未逾二年不得担任高管[6]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高管并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不得担任高管[6] 工作要求 - 总经理需在接到通知五日内按董事会要求报告工作[19] - 总经理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情况[29] 会议安排 -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25] - 总经理秘书/主任需在会议召开三日前通知参会人员[25] - 有三种情形总经理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办公会[26][27] -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不能履职时指定副总经理代行[27]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需参会人员签字并由办公室保管[27] 监督与生效 - 总经理应接受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29] -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2] - 本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
奥联电子(300585) - 总经理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