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联电子(30058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奥联电子奥联电子(SZ:300585)2025-10-27 18:49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按提出书面要求日持股数计算[2][4]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6][17][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时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19] - 审计委员会同意5日内发通知,未发则连续90日以上持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19] 担保审议规则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 公司1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9] 通知及投票规则 - 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24]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24]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7]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8] - 变更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应于现场会议召开日两个交易日前发布通知并说明原因[30] 决议及提案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9]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股东会决议主动撤回股票上市等提案,除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需经出席会议的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9] - 董事会、连续单独或合并持有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44]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44] - 有提名资格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2日内发股东会补充通知[45] 其他规定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21]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超过规定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在特定提案表决中有相关规定[39]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0] - 股东会决议结束当日在符合条件媒体公告[53] - 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0]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按《公司章程》就任[50]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0] - 公司以特定目的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0]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次日公告该决议[51]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程序或内容违规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52] - 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54]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54]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5] - 规则自股东会通过后生效[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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