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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联电子(30058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奥联电子奥联电子(SZ:300585)2025-10-27 18:49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充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 本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应当 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其自身权 利的处分。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 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 时即5人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