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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蒂股份(30067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佩蒂股份佩蒂股份(SZ:300673)2025-10-27 18:50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 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行为,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董事会 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 会负责。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