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5]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回应[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连续90日以上持有该比例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18][19]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23] 股东会授权与审议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失效[8] - 公司发生“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等交易,单笔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1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标准之一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7] 股东会相关程序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请求后,应在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18][19]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8][19]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后,应在5日内发出通知[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2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6]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9] 股东会主持与记录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依次由副董事长、推举的董事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的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或推举的成员主持[32][3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2] 股东会决议与实施 - 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4]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44]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46] 其他规定 - 若公司单一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7]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6] - 召开股东会时,经现场出席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可推举新主持人[34]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41]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42] - 股东会决议应列明出席股东及代理人人数、持股总数及占比等内容[45]
南芯科技(688484) -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