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芯科技(688484) -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审计委员会 - 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单数且不少于三人,独立董事过半数,由专业经验独立董事任召集人[6] 内部审计机构 - 设立独立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6] - 内部审计人员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等条件,机构负责人需有相关背景[8][9] - 主要职责包括评估内控、审计会计资料等,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14] - 应在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追踪问题改进情况[15]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控评价报告,重点检查特定事项相关内控[18] - 发现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向董事会报告[18][19] - 审计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关注相应要点[22][25] - 可通过业务培训等加强内部审计人员业务指导[24] - 制定中长期审计规划、年度审计计划等[24] - 对拒绝提供资料等行为的部门和个人,可建议董事会处分追责[24]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应包含声明、总体情况等多项内容,会计师事务所核实评价[16][17] - 被审部门对审计结论有异议可申请复审,复审结论为终审[16]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同时披露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核实意见[21] 人员管理 - 对表现优异的内部审计人员给予奖励[26] - 内部审计人员未依规审计等行为,董事会给予行政处分、追究经济责任[26][3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审议、修订和解释[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