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芯科技(688484) -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南芯科技南芯科技(SH:688484)2025-10-27 18:48

募集资金协议与公告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7] - 公司应在董事会会议后 2 个交易日内公告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内容[16] - 董事会收到鉴证报告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违规需公告情况及措施[26]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12] - 超过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 50%需重新论证[12] 资金置换与使用期限 - 募集资金到位后六个月内置换自筹资金[15]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5]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流单次不超 12 个月[17]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等应在结项时明确计划[18] - 闲置超募资金现金管理或补流需经审议、发表意见并披露[19] 资金用途变更 - 公司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20]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等视为用途变更[21] 项目延期与变更 - 募投项目延期需审议、发表意见并披露[22] - 拟变更募投项目需审议并公告相关情况[23] 项目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报告[25]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聘请鉴证,公司承担费用[26] - 保荐机构等每年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