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建研院(603183)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建研院建研院(SH:603183)2025-10-27 18:48

委员会设置 - 公司董事会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2] 战略委员会 - 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5]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8] - 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研究并提建议[4] - 提案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7] 提名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13][14] - 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 负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标准和程序研究并提建议[12]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16] 审计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财务会计专业人士[23]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一次,临时会议由两名委员或召集人提议召开[28]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8]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5][26] - 下设内审部,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2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33] -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32]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36] - 下设工作小组,负责提供资料和筹备会议[33] -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后,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报董事会[38]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39] - 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独立董事主持[39]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39] - 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未出席且未委托视为放弃投票权[39]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39] - 必要时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39]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39] - 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40] - 会议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通过的政策方案须遵循相关规定[40] 细则规定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