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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研院(603183)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建研院建研院(SH:603183)2025-10-27 18:4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9715.3251万元[7] - 公司股份全部为普通股,共计49715.3251万股[21] 股东信息 - 陈辉持股1193907股,占总股本比例1.99%[19] - 黄春生持股6794786股,占总股本比例11.32%[20] - 公司合计净资产折股60000000股,占比100%[21] 资本变动 - 公司可通过五种方式增加资本,可按规定减少注册资本[24] - 公司在六种情况下可回购股份,通过公开集中交易等方式进行[26]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29]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等[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或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52][5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书面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书面通知[5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0] 董事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已发行股份10%以上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79] - 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当选董事所得票数须超出席该次股东会所代表表决权的二分之一[8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9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通知全体董事[112] 独立董事要求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0]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22]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财务会计专业人士[12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29] 总经理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34][136] 财报报送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等[14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6] - 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55] 会计师事务所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68] 公司合并分立 - 公司合并应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等[176] - 公司分立应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等[177] 公司解散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182]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的,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成立清算组[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