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兴新材(60327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 制度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 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公司证券事务部是公司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