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研(601965) -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中国汽研中国汽研(SH:601965)2025-10-27 18:48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 股东会召集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6][9][11]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8][9][11] - 董事会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8][9][11] - 审计委员会同意请求后5日内发通知[11] 临时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6]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6]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7] 会议形式与地点 - 股东会应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确需变更应提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21]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6]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6]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28]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0]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0]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董事选举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3]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33] 表决规则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4] - 股东会表决由律师、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36]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36]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所持股份表决结果计为“弃权”[36] 决议相关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36]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作特别提示[37]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方案[38]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9] 决议通过比例 - 普通决议授权事项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1] 规则修改与施行 - 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正案,经股东会审议批准[45]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