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和科(00281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审计委员会构成 - 至少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至少1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9] 人员补充 - 委员辞职等情况60日内补足人数[9] 审议事项 - 财务信息披露等事项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4] 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协调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与内控[12] 会议要求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23]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临时通讯表决会后5日提供书面意见[24]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内审部门保存10年[26] 细则说明 - “以上”含本数,“过”“不足”不含本数[30]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负责解释修订[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