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轴承(30071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三章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四章 股东会的召开 第五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浙江长盛滑动轴 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 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职权。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