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猫股份(00206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重大信息报告范围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需履行重大信息报告义务[3] - 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无论金额大小需报告[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之一需报告[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等需报告[9]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等诉讼仲裁需报告[10]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于重大风险事项需报告[12]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公司董事等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报告[12]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属于重大事件需报告[11] - 发生重大亏损等属于重大风险事项需报告[12] - 变更公司名称等属于重大变更事项需报告[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变化需报告[7,18] 报告管理与责任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及对外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20] - 报告人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当日需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并送达文件[24] - 各部门及子公司在特定最先发生时间向董事会秘书预报重大信息[24] - 已披露重大事件出现多种情形时报告人应立即报告并提供资料[24]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未完成的,应报告原因等并每隔30日报告进展[25] - 董事会秘书等接触应报告信息人员在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27] - 报告人未按规定履行义务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27] 其他规定 - 本制度报告人通知方式包括电话、邮件、传真及书面通知[31] - 本制度与其他法规冲突时以其他法规规定为准,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并审议通过后生效[31,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