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辰装备(30080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华辰装备华辰装备(SZ:300809)2025-10-27 18:50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公司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8][9] - 审核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意见[12] - 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规,应通报或报告并及时披露,也可直报监管机构[13] 审议事项及流程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多项事项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报告披露要求 - 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报告[10] - 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8]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8] - 会议召开前3日发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8]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决议须经成员过半数通过,一人一票[18]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8][24] 其他 - 审计部负责人可列席会议,必要时可邀董事等人员列席[25]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公司承担[26] - 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并妥善保存[19] - 会议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9]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并由其负责解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