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科创(00224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交易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第三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 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1 (一)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开、公允的原则; (二)不得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三)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关联人如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应回避表决; (五)必要时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二)销售产品、商品; (十三)提供或接受劳务;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 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