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科创(00224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0月)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 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 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及 时和完整。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董事会办公室 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董事会秘书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