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主体与文件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等多类主体[3]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和再融资相关公告[4][5][13] 定期报告披露要求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16]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6]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半年度报告在特定情形下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16]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2]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六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一个月内预告[25] - 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一个月内披露年度业绩预告[26]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应披露致歉及说明[27] 交易披露与审议 - 公司发生非担保和财务资助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种情形需披露[36][37] - 公司发生非担保和财务资助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情形需股东会审议[37] - 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按类型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1] 财务资助与担保 - 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等情形需股东会审议[42] - 提供担保,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需股东会审议[43] - 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作出决议[42]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43]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该资产的30%时需关注[49] -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的数额累计达到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等多种情形应及时披露[50] - 投资者持有公司已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达到发行总量的20%时,应在两日内通知公司公告[51]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时应及时披露[52]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63]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组织公司信息披露具体事宜[64]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8]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可被批评、警告直至解除职务并被要求赔偿[75]
法本信息(30092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