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东股份(00275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永东股份永东股份(SZ:002753)2025-10-27 19: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5,693,668元[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75,693,668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7]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 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3] - 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3] - 拟修订14项公司治理制度,其中13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0] 股东与股权相关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2]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0]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4]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名为职工董事[5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61] - 关联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62]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69]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需经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过半数通过[70]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固定股利支付率,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5%[78] -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79] - 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83] 其他 - 公司应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签协议,定期查询主要股东资料及持股变更情况[11]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股东会表决时允许其陈述意见[91]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