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时间要求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5] - 半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5] - 季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5]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申请[16] 业绩预告与临时报告披露情形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19] - 扣除特定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特定利润为负需进行业绩预告[1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需披露临时报告[26]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披露临时报告[2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需披露[2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披露[27]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27]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27] 其他披露要求 - 业绩泄露或传闻致证券交易异常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21]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7]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高管知悉重大事件时及时披露[28] - 公司证券交易被认定异常,应了解因素并及时披露[30] 相关人员责任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公司信息披露多方面负责,部分人员对临时报告和财务报告负主要责任[41]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3,44] - 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36]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有权参加相关会议、了解公司情况[36]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信息发布一般流程包括制作、审核、报送、公告、置备和归档[46] - 定期报告编制后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董事会审议,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47,48] - 临时公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按规定审批后披露[49] 制度评估与监督 - 公司董事会应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年度实施情况进行自我评估[3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39] - 独立董事应在述职报告中披露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检查情况[39] 其他规定 - 重大信息报告需在二十四小时内完成[50] - 信息披露文件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5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57] - 公司可申请暂缓披露信息,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59][6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在定期报告编制等期间负有保密义务[61]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和保密制度[64]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人员不得兼职财务职务[64] - 信息知情人员入职需签署保密协议[58]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58] - 各部门报送信息应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并履行保密义务[62]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他人不得私自参与[65] - 公司信息应在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刊载时间不得先于指定渠道[67][69][72] - 董事或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68] - 关联法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等六种情形[72]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等六种情形[73] - 重大信息应在规定期限内两个交易日内披露[7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参照本制度[74] - 本管理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信息披露制度》废止[74] -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75]
佩蒂股份(300673)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