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规则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9] - 竞争性谈判需邀请不少于3家会计师事务所[7] - 邀请招标需邀请2家(含2家)以上具备规定资质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7]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及其他方式[6]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本期审计费用金额、定价原则、变化情况和原因[10] 人员轮换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公司审计业务[11]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9] 决策流程 - 公司选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最后由股东会决定[6] - 公司连续选聘同一审计机构,经审计委员会评价审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可续聘[7] 时间要求 - 公司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13] 监督关注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审计业务约定书》履行等内容[16] - 审计委员会对连续2年或同一年多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情形保持关注[16]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等情况受关注[16] - 聘任期内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变动大或成交价大幅低于基准价受关注[16] - 会计师事务所未按要求实质性轮换人员受关注[16] 不再聘用情形 - 承担审计业务的事务所分包或转包项目且情节严重公司不再聘用[16] - 承担审计业务的事务所审计报告有明显质量问题且情节严重公司不再聘用[1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18] -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8]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8]
西藏珠峰(600338) - 《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