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600338)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个人信息申报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申报个人信息需在特定时点或期间内2个交易日内完成[5] 持股变动 - 持股变动应于事实发生2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并公告[6]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9]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不得转让[11]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 [12] 股票买卖限制 - 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公司收回所得收益[13]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3]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3] - 重大事项发生至依法披露之日不得买卖股票[13] 减持规定 - 董事及高管计划减持股份,需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备案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5] - 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披露重大事项,董事及高管应立即披露减持进展并说明与事项关系[15]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董事及高管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所报告并公告[15] - 未实施减持或未实施完毕,需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向交所报告并公告[15] 办法施行 - 本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落款时间为2025年10月[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