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600338) -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西藏珠峰西藏珠峰(SH:600338)2025-10-27 19:0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2] - 提名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10名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的候选人不具独立性[7]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7] - 最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刑事处罚不得被提名[8] - 最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被提名[8] - 过往任职连续2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被提议解除职务未满12个月不得被提名[9] - 已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得再被提名[9]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公司召开股东会选举,董事会应说明候选人是否被上交所提出异议情况[12]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2] 任期规定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3年,连任不超6年,连续任职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3] - 任期届满前被解除或辞职致比例不符,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4] 履职与监督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1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2名及以上可自行召集[19]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18]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应含基本情况等内容并签字确认报告董事会[20]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1]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公司支持与保障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书面要求延期未被采纳应向交易所报告[21] - 公司应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25]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5]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5]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25] - 公司应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5] 其他规定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7]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