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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高股份(68822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品高股份品高股份(SH:688227)2025-10-27 19:0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 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 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包括公司在内)兼任独 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董事 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要有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至少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下设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