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高速(600020)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原高速中原高速(SH:600020)2025-10-27 19:03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5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4] - 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6]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6]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3]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0]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做出的决议及审议意见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会议分定期和临时会议,召开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19]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委员连续三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21] - 公司应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4] 审计委员会与其他机构关系 -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对多事项监督检查,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12] - 董事会秘书处、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委员会日常执行机构[19] 审计委员会工作流程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17] - 就职责事项提审议意见,董事会未采纳需披露并说明理由[17] 其他 - 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6] -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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