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软科技(68807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 - 应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可续聘[6] - 聘期一年,续聘流程可不执行招标程序[12] 评价标准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9] - 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等多项内容[9] 费用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情况[10]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3]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3][20] 改聘情况 - 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应当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4] - 年报审计期间除特定五种情形外不得无故改聘[15] - 改聘需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6] 审核审议 - 审计委员会续聘时需对本年度审计工作及质量全面评价[13] - 审核改聘提案时应向前任了解情况,调查拟聘事务所并评价后发表意见[15] - 董事会审议通过改聘议案后应通知相关方参会,为前任陈述意见提供便利[16] 监督处理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进行监督检查,关注五种情形[18]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包括处分责任人、解聘事务所等[18] - 情节严重时,经股东会决议公司不再选聘存在特定情形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审计工作[18] 其他规定 - 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应担负信息安全责任,公司在选聘中加强审查和管控[20] - 本细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权属于董事会[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