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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软科技(68807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龙软科技龙软科技(SH:688078)2025-10-27 19:03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 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比照本 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 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