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软科技(688078) -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龙软科技龙软科技(SH:688078)2025-10-27 19:03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0]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需在该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10]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0] - 因故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申请[10] 业绩预告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五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4]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15]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利润总额等孰低者为负值需进行业绩预告[15] 业绩快报 - 可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发布业绩快报,披露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18]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10%以上,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16] 其他披露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公司需关注并披露[21] - 公司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等信息,应当立即披露[23] - 公司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董事会形成决议等时点后及时首次披露,后续持续披露进展[24] - 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4][25]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应及时了解影响因素并披露[26]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实施,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27] - 证券部是信息披露日常工作部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工作[2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配合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工作[28] - 公司总部各部门及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2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1]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2]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应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36] 报告编制与审核 - 定期报告编制需证券部会同财务部门洽商披露时间并制定时间表[37] - 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需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且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37] 临时报告 - 临时报告触及披露事项时信息披露义务人需提供信息并保密[39] - 涉及重大事项的临时报告需报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39] 其他事项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说明原因及听取其陈述意见[40]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实行预约制度并要求签署承诺书[60] - 董事等履职相关文件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47] - 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为10年[47] - 公司应在信息知情人员入职时与其签署保密协议[50]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50] - 各部门等向国家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应先经董事会秘书审核[51] - 重大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公司应立即披露[51] - 董事及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索赔[52] - 各部门等信息披露问题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责任人[53]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53]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由董事会负责[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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