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软科技(688078) -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龙软科技龙软科技(SH:688078)2025-10-27 19:03

对外投资决策 - 对外投资决策机构为股东会和董事会,各自在权限内决策[4] - 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投资事项标准: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或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的50%以上[7] - 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投资事项标准: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或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的10%以上[8] - 市值指交易前1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的算术平均值[8] 财务报告与评估 -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距离审计报告使用日不得超过6个月[10] - 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距离评估报告使用日不得超过1年[10] 人员管理 - 公司向子公司推荐或委派人员由人力资源部提建议,董事长决策[25] 投资活动处理 - 财务部对对外投资活动进行会计纪录和核算[18] - 公司可在特定情况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20][24] - 对外投资处置按法律规定办理,批准程序与权限和实施投资相同[21] - 相关项目部门和财务部负责投资收回和转让的资产评估[21]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活动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披露前知情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3] - 子公司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对子公司信息有知情权[23] - 子公司应明确信息披露责任人及责任部门并向董事会备案[25] 制度生效与修订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由董事会负责并解释[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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