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天新材(300041)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董事会审议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工作程序,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 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 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三名,且委员应当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