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天新材(30004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回天新材回天新材(SZ:300041)2025-10-27 19:03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至少三名。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 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并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 在委员内推荐,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独立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