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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天新材(30004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回天新材回天新材(SZ:300041)2025-10-27 19:03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有一定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 行职责; (四)须经过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专业培训和资格考核并取得相关证明。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