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天新材(30004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积极性,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公司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及独立董事。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对等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