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天新材(30004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 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依法及时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公平、真实、 准确、完整,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资产 等产生较大影响,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 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并同步向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报备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部门、事业部、下属控股及参股子公司、分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以下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