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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天新材(30004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回天新材回天新材(SZ:300041)2025-10-27 19:03

制度制定与原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加强与投资者沟通,提升公司价值[2]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4] 人员与部门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为董事长,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8] -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负责策划活动、制定办法、培训人员等工作[9] - 证券部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专职部门,负责信息披露、沟通等工作[10]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信息等[17]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包括定期报告、网站、股东会等[18] 特殊情形处理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8] - 公司受到处罚应按要求召开致歉会或公告[26] - 出现媒体重大负面报道,应及时汇报并跟踪调查[22] - 出现重大不利诉讼或仲裁,应及时披露并评估影响后公告[24] 活动安排与要求 - 投资者到公司现场参观需提前3天与证券部预约登记[29]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业绩说明会[31] - 应至少提前二个交易日发布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31] -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方案审议前,应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33] - 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33] 信息管理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及时编制记录表并刊载[34] - 应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及时处理信息[35] - 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要谨慎、客观、真实[36] - 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对股价作出预测或违规[37] - 互动易信息受质疑且股价异常波动时应及时披露[38] - 董事会秘书需审核互动易发布或回复的信息[38] - 投资者关系活动应以公开信息交流,不得泄露未公开信息[38] 其他规定 - 尽量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39]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39] -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制度应承担相应责任[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