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佳伟创(30072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捷佳伟创捷佳伟创(SZ:300724)2025-10-27 19:03

董事会细则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0月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1]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4]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工作流程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高级管理人员前一至两个月,提名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建议和材料[11] 会议规定 - 提名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提前两日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不受此限[13] -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3] 资料保存与细则管理 - 提名委员会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4] -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负责解释[17] - 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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