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佳伟创(300724)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核准首次发行8000万股,8月1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348292006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48292006股,均为普通股[19] 股东相关 - 发起人蒋柳健等6人认购股份及持股比例明确[20] - 公司合计持本公司股份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会计账簿等[3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1] - 股东会普通决议、特别决议通过条件不同[86][87] - 连续12个月内购买等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88]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11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通知[12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由董事会审批披露[118] 利润分配 - 公司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71] - 不同发展阶段及资金安排下现金分红比例不同[173]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股东会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175]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184] - 公司合并可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193] - 公司合并、分立等登记事项变更应依法办理相应登记[192][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