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佳伟创(30072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捷佳伟创捷佳伟创(SZ:300724)2025-10-27 19:03

内幕信息范围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8]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股或控公司情况变化较大属内幕信息[8]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9]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9] 管理与责任 -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保密负责人[3] 档案与备案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5] - 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应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6] - 披露重大事项后事项变化或披露前股票异常波动,应报送档案[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17] - 公司处罚决定作出后两个工作日内报公司注册地监管局和深交所备案[26] 流程与自查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让相关人员签名确认[15] - 公司各主体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并分阶段送达公司[14] - 登记备案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不能履职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16] - 公司在年度报告等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自查[27]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核实处理,两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情况及结果[27] 信息流转 - 内幕信息流转在公司内部需原持有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备案[20] - 对外提供内幕信息须经分管副总和董事会秘书批准并备案[20] 责任追究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违反规定擅自泄露信息,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