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佳伟创(300724)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捷佳伟创捷佳伟创(SZ:300724)2025-10-27 19:03

交易业务 -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包括远期结售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等[2] - 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外币金额不得超外币收付款、存款预测金额[6] 审议规则 - 单笔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投资超公司最近一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50%或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9]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9] 部门职责 - 财务部门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计划制订等工作[12]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实际操作等情况[12] 风险披露 - 已交易外汇衍生品公允价值减值与对冲资产价值变动合计亏损或浮动亏损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人民币时需及时披露[21] 制度执行 - 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需遵守本制度[24]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5]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