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佳伟创(300724)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子公司形式 - 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控股超50%、控制董事会或持股50%以下但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3] 人事管理 - 子公司高管提名按制度进行,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述职报告,连续两年考核不符将被更换[6][9] - 子公司建立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并备案,管理层和核心人员人事变动需汇报[9][10] 财务管理 - 子公司确保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完整、及时,遵循母公司会计政策[12][13] - 子公司会计报表及时报送并接受审计[13] 经营规划 - 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服从公司战略和总体规划,投资决策制度化、程序化[15] - 子公司对外投资接受公司对应业务部门指导、监督[15] 交易审议 - 子公司特定交易事项按《公司章程》规定权限提交母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5] 信息披露 - 子公司信息披露依据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重要文件及时报备[19][30] - 子公司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19] 报告提供 - 子公司每季度结束后提供经营情况报告及财务报表,年度结束后提供全年报告及报表[20] - 应公司要求,子公司提供相应时段经营情况报告及财务报表[21]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子公司配合并执行审计意见和决定[23] 档案管理 - 公司建立子公司相关档案两级管理制度,子公司存档并报送公司[26] - 子公司变更或年检证照后提供复印件给母公司存档[26] - 股东会、董事会等资料子公司留原件,母公司留复印件[27] - 重大事项档案涵盖募集资金项目、重大合同等内容[29]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31]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