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佳伟创(300724)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证券投资审批 - 交易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占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6] 投资额度与期限 - 证券投资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投资金额(含收益再投资)不超额度[7] 职责分工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负责证券投资交易实施和管理,签署相关协议文件[9] - 财务部门负责证券投资项目资金汇划及会计核算[9]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检查证券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年末全面检查并预计收益损失[11] - 审计委员会可随时调查跟踪证券投资情况,发现违规可提议停投[12] - 独立董事可检查资金使用情况,聘任外部审计机构专项审计[12] 信息披露与保密 - 证券投资披露事项应含投资情况概述、资金来源、审批程序说明等[17] - 证券投资事项知情人员在信息公开前不得透露情况[15] 制度管理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