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公司担任该职务[8]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9] 独立董事选举与补选 - 连续180个交易日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候选人[8]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9] - 独立董事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1]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1]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1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等[20]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5]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5] - 董事会会议通知应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26]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因材料问题书面要求延期会议或审议[26]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权费用[28]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8] - 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并披露标准[28] 其他 - 制度施行后一年为过渡期,公司将逐步调整相关事项[30] - 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包括关联交易等[17] - 独立董事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或向监管报告[26]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28]
拓邦股份(00213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